胎儿畸形大排查,一般在孕期的第18-20周进行。这是因为在孕早期,胎儿发育还不完全,很多器官和结构还没有形成完整,很难准确检测胎儿畸形。而到了孕中晚期,胎儿的器官和结构已经基本形成,可以通过B超等技术进行细致的检查,准确检测胎儿是否存在畸形。
在大排查中,医生会通过B超等技术检查胎儿的神经管、心脏、四肢、口腔、面部、脊柱等器官和结构。如果发现胎儿存在畸形,则需要再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此外,对于一些高危的孕妇,如35岁以上的孕妇、有家族遗传病史的孕妇、患有某些慢性疾病的孕妇等,需要在孕期早期进行特殊的检查,以及定期随访和检查,更早地发现和治疗可能的胎儿畸形。
总之,胎儿畸形大排查是孕期重要的一项检查,对于保障胎儿健康和母婴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孕妇应该认真配合医生进行检查和诊疗,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同时,孕前保健也非常重要,有助于减少胎儿畸形和其他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