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了解的法律规定,医院告知胎儿性别是违法的。一方面,这违反了《计划生育法》中的规定: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选择和性别歧视。另一方面,也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保护个人隐私的原则。
作为医院和医生,他们首先是应该尊重患者的选择和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在胎儿性别选择方面,医院不应该赞成或者帮助患者进行选择。这些选择权应该由家庭或者个人自主决定。如果医院在这个问题上违法,将受到处罚。
医生及医院的职责之一是保护患者的信息安全和隐私,如果医生公开了胎儿的性别,就相当于泄露了患者的个人信息,这是非常不负责任和不道德的行为。
总之,医院告知胎儿性别是违法的。同时,我们所有的公民也有义务践行尊重性别平等的法律义务,让每一个人都能生活在一个平等、和谐的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