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是指胎儿在孕期发生的器官、组织和形态结构异常,可导致出生缺陷、智力低下、疾病易感性以及生命威胁等。那么,胎儿畸形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胎儿的发育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前期胚胎期、中期胚胎期和后期胚胎期。在前期胚胎期(4周左右到第8周),作为未分化的原始组织的胚胎开始发育,形成器官系统的“原型”,包括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骨骼系统、肠道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等。这个过程中,一些因素对胚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遗传因素、母体营养、毒物暴露、母体年龄等。任何一种不良因素都有可能引起胚胎的畸形。
在中期胚胎期(8周左右到20周),主要是器官系统的进一步成熟和生长。在这个阶段中,器官系统已经分化和组织完善,但是一些器官的生长尚未完成,如心血管系统、眼睛等。这个时期中如果胚胎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会导致相应的畸形。
在后期胚胎期(20周以后),胎儿器官系统基本成熟,主要是生长和完善,如生殖系统的形成。在此期间任何不良因素对胎儿的影响通常会发生伤害,如发生死亡、矮小、大头症等。
总的来说,胎儿畸形是在孕早期发生的,而孕早期也是各种不良因素危害的时期。孕妇应意识到孕早期的重要性,保持良好的孕期生活方式,避免吸烟、饮酒、药物滥用、阳性生活、疾病感染、不良环境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胎儿畸形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