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的社保政策,胎儿畸形引产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具体来说,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发布的《关于《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凡是符合《吉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和支付标准(2016年版)》和《吉林省省本级和市县级财政医疗救助实施细则(2016年版)》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申请医保报销。
而在《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和支付标准(2016年版)》中,胎儿畸形手术(包括引产)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80%。因此,如果在长春市进行胎儿畸形引产手术,符合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就可以享受80%的报销比例,即按照医疗费用的80%进行报销。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报销只涵盖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若患者随意超规范、超范围就医或自费项目,医保不予报销。
同时,在医疗费用报销前,需要持医保卡到医院进行就诊、结算,然后再申请医保报销,医疗费用记录应符合实际用药或治疗情况,不能存在虚假记录。此外,据长春市社保部门相关规定,患者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件材料来申请医保报销,具体条例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台文件为准。
总之,长春市的医保政策对胎儿畸形引产手术实行了报销,但需要满足医疗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患者需要持医保卡、提供相关材料,并在就诊结算之后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