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去诊所鉴定胎儿性别属于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和《卫生部关于禁止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人工流产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具体违法原因包括:
第一,该行为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指控制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保障人口可持续发展,其实施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实行计划生育管理。而胎儿性别鉴定的实质是为了选择性别人工流产,从而达到人为干涉人口结构的目的,这是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第二,该行为有悖伦理道德。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实际上是对“性别平等”的否定。而性别平等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石之一,任何侵犯性别平等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
第三,该行为有助于培育“重男轻女”的不良风气。胎儿性别鉴定可能导致家长偏向于选择男孩,从而加剧了“重男轻女”的不良风气。这不仅是我们国家努力解决的重大问题,更反映了社会道德问题的严重性。
综上所述,去诊所鉴定胎儿性别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该行为要严肃打击。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确保人口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