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允许查胎儿性别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 防止性别歧视
过去,由于家庭对男孩的偏好,导致女孩的生存权受到威胁,甚至产生了偏杀女婴的现象。为了保护女孩的权益,我国于200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医疗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流产,禁止…进行背离本法规定的其他性别歧视行为”。
2. 平衡男女比例
在计划生育政策下,我国出现了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调问题。许多家庭会采取非法手段选择男婴,导致女孩的生存率下降,造成男女比例失调。限制胎儿性别鉴定可以避免家庭进行非法选择性别的行为,从而平衡男女比例,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
3. 保障隐私权
胎儿性别鉴定涉及到家庭的隐私权。如果允许胎儿性别鉴定,可能会泄漏胎儿的性别信息,侵犯家庭的隐私权。因此,国家限制胎儿性别鉴定是为了保护家庭的隐私权。
总的来说,国家不允许查胎儿性别是为了保护女孩的生存权,平衡男女比例,以及保障家庭的隐私权。这些措施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与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