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了解,河南省规定禁止通过医学手段了解胎儿性别。《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利用任何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禁止利用胎儿性别开展保胎、人工流产等医学行为。”
这是因为在我国,实行一胎化政策,控制超生人口数量,避免过度纵容生育行为,导致人口增长率过快,给社会发展带来负担。同时,对于胎儿性别的鉴定,也容易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存在性别歧视、女婴抛弃等问题。因此,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强调需要加强对于胎儿性别鉴定的监管。
此外,胎儿性别鉴定也容易引发家庭矛盾、离婚等问题。性别歧视矛盾可能会引发妻子的反感和抵抗,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产生离婚问题。卫生部门曾经发布过一份通知,要求医院和检验机构严格执行禁止进行性别鉴定检查的规定,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河南省并不允许通过医学手段了解胎儿性别,这是国家为了控制生育数量和避免社会问题而出台的有力措施,我们应该认真遵守有关规定并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