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的相关法律规定,在胎儿出生前进行性别鉴定是违法的,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香港《人类辅助生殖科技条例》规定,不得为选择性别而进行任何生殖技术操作,包括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如试管婴儿)和非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如人工授精)。该法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例如为了避免遗传病的传递等。
此外,香港《反人口贩运及非法卖淫条例》也规定,不得为了选择性别而进行任何人体转移或提供卵子、精子的交易和交换。
以上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保障胎儿和社会的权益,防止胎儿性别选择引起的不平等和社会问题。因此,去香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是违法的,属于违反香港法律法规的行为。
总之,胎儿性别鉴定应当在合法程序下进行,以防止不当行为的发生。对于那些为了某种目的去香港鉴定胎儿性别的人,应该尊重法律,不得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