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医生进行产检时,通常会进行b超检查,以判断胎儿在子宫内的发育情况和健康状况。而到底医生会不会在b超检查中看胎儿的性别,则有所不同。
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我国已经规定了“胎儿性别鉴定不得用于非医学需要”,即非生命威胁因素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也不得向相关人员泄露胎儿性别信息。因此,在进行产检时,医生是不应该在b超检查中向孕妇透露胎儿性别的。
但是,实际情况中,仍然存在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情况。这些违规行为往往对广大家庭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例如会导致“重男轻女”思想的滋生、女性儿童的性别比例失衡等。
因此,我们应该强调并落实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家庭和社会树立科学正确的性别观念。
总之,产检时医生应当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应在b超检查中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透露胎儿性别信息。这不仅是为了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也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女性权益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