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的行政区域内,除了少数民族地区外的跨省、区、市的绝大多数城市,是禁止医院透露胎儿性别的。这是因为1987年颁布了一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并于1994年修订过。《计划生育法》严禁使用性别歧视和非法手段进行性别选择生育,而医院透露胎儿性别往往导致其非法性别选择操作的重要一环。
而在一些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也会存在关于私立医院是否透露胎儿性别的争议。在新加坡,私立医院除了需要得到父母双方的同意,并签署反对性别选择的声明,才能透露胎儿性别。在印度,虽然政府已强制禁止了胎儿性别测验和性别选择,但仍有私立医院借助法律漏洞推销相关服务。在美国,私立医院普遍会在B超检查时透露胎儿性别,但据美国计划生育协会(PPFA)的一份声明称,他们不鼓励使用B超检查进行性别选择,而且在透露胎儿性别时还会强调性别不应该被用来做出决定,比如堕胎。
总的来说,无论是在中国大陆还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私立医院是否透露胎儿性别都面临着道德和法律问题。一方面,私立医院有诱因获取利润的动机;另一方面,性别歧视和非法性别选择导致的一系列身体和心理问题也在不断攀升。因此,我们应该采取合适的措施加强监管,保障妇女和胎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