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可以与其他畸形合并存在。这种情况被称为多个畸形的综合征。
一个多个畸形的综合征通常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一些综合征是由基因突变或染色体异常引起的。另一些则是由母体在怀孕期间暴露于某些疾病或毒素所引起的。这些因素可以导致多个畸形的出现,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以相互影响。
在立即合并出现畸形的情况下,我们称其为复合畸形或多畸形,其也是多个畸形的相互关系。复合畸形是指出现于同一个结构中的相邻畸形。这些畸形通常是由同一个机制或诱因引起的,并且比多个畸形的综合征更常见。它们不是由基因或染色体异常引起的,而是由环境因素或不良行为引起的。例如:伸展畸形器官和程序性死亡畸形。
另一种情况是,在多个畸形的综合征中,一个畸形可能会影响另一个畸形的出现。例如,中心神经系统畸形可能会影响其他器官的发育。此外,它们也可能导致功能异常和生理学紊乱。
总的来说,胎儿畸形可以与其他畸形合并存在。综合征可分为基因性综合征和环境诱导综合征;而综合征和单一复合畸形均需要在妊娠时与特殊的关注和诊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