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法律,胎儿性别鉴定是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规定:“禁止利用胎儿性别进行选择生育”,而且还有其他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师法》等,同样对测胎儿性别和选择生育加以限制。
这些法律法规的设立是为了防止胎儿性别歧视和性别比例失衡,这样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人口的健康。长期以来,我国的儒家文化中普遍存在的儿子强、女儿弱的思想影响着人们的观念,有些家庭觉得有子才算完整,有些地方甚至形成严重的性别比例失衡,这都与长期存在的测胎儿性别有关。
虽然国家对此加强了惩罚力度,但是在一些地方,仍会有一些违法检查胎儿性别的行为。但是,这些行为是不得被容忍的,对忽视和违反有关法规的人员必须予以惩罚。
总之,按照中国法律,测胎儿性别是非法的。应该更加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人们充分认识到选择生育的危害,同时,公开透明地承担起监管责任,避免检查胎儿性别行为的发生,让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