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是一种高科技医学检查手段,可以帮助医生进行准确诊断和治疗,对于母婴保健尤为重要。然而,近年来,由于社会上对于男女比例失衡的担忧,导致一些人为了获取性别信息,采用非法手段,通过B超技术掌握胎儿性别,从而实施非法的流产或选择性性别的胎儿,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卫生医疗秩序。因此,为了保障女性的生育权和胎儿的健康,一些法律法规禁止了B超鉴定胎儿性别。
我国2003年颁布《计划生育法》,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利用任何手段选择性别胎儿”。2009年颁发的《预防非法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流产技术管理办法》也规定,医疗机构不得提供选择性别人工流产技术和非法性别鉴定等服务,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另外,还存在一些省市的具体实施细则,如广东省卫计委制定了《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规范管理非法性别鉴定行为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禁止医护人员向患者提供B超鉴定胎儿性别等非法服务。
虽然,B超技术难以彻底禁止鉴定胎儿性别,但我们可以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民众树立正确的人口观念,重视女性的生育权利,反对非法选择性别胎儿和性别歧视。同时,加强监管力度,打击非法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流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女性的健康权和胎儿的生存权,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