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是一种基层医疗机构,主要为当地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在这些医疗机构中,通常不会提供能够看胎儿性别的服务。这是因为在中国,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行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生育以及透露胎儿性别等行为。
更严格来说,中国医学伦理学规定,医生不能告诉患者胎儿性别,因为这涉及到违反伦理的行为。如果医生在此方面存在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面临法律的惩罚和医生资格的取消。
但是,在一些私人医疗机构中,可能会存在非法破解技术,能够通过超声波等方法测出胎儿性别,从而获取私人利益。这种行为是非常不道德和违法的,应该受到基层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的执法部门的处理。
所以,我们要遵从国家生育政策,杜绝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和性别鉴定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一种健康、平等、和谐、有序的社会生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