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性别检查是一项较为敏感的检查,国家已明确禁止胎儿性别鉴定以遏制因性别不偏好而引发的过度流产和男女比例失衡的社会问题。因此,在我国,胎儿性别检查是犯法的。
首先,我国《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技术手段实行胎儿性别鉴定。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者涉嫌犯罪。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非法进行胚胎性别鉴定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出售他人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胎儿性别检查的禁令也是为了保护女性和儿童的权益,避免因性别歧视而导致的流产和胎儿性别比例失衡问题。男女比例失衡的社会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我国政策倡导平等待遇,不应该因为性别而区别待遇。
因此,胎儿性别检测在我国是非常不被允许的,如果有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这种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应该因为个人的性别偏好或者其他原因而采取违法的行为,损害孕妇、婴儿和整个社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