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鉴定胎儿性别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因为,在中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背景下,严格禁止选择性别生育,对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法律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违反本法规定进行选男选女性别胎儿的生育。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被认为在某种程度上“协助”或“推动”选男选女的行为,显然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因此,在中国私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属于违法行为,会被法律认定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罪,如果被发现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对于胎儿性别鉴定被定为非法行为的原因,其重要性还请不用多说。当一些家长为了强调男孩的血统、继承权等等因素,有意愿去选择性别生育,如果毫不顾及法律,使用鉴定方式帮助自己决定生男生女,那么既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又影响了中国的人口计划实施。合乎法规的胎儿性别鉴定,比如在胎儿存在遗传病等问题情况下的性别鉴定,须经过急救救治和医疗处置帮助产妇做出生育选择,但这仍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