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是指在胎儿发育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每个孕妇在怀孕期间都应该进行定期的B超检查,以确保胎儿健康发育。B超检查可检测胎儿的器官和系统的发育情况,包括神经系统、心脏、肺部、脊椎、四肢、腹部以及其他器官的发育情况。胎儿的B超检查时间有哪些?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第一次B超检查:11-14周
第一次B超检查通常在孕期的11-14周进行,也称为“结构性筛查”,通常是通过通过测量背部厚度、颈部厚度和鼻骨长度等指标以筛查胎儿可能存在的畸形风险。此阶段可以检测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等染色体异常以及其他器官的畸形风险。
第二次B超检查:18-22周
第二次B超检查通常在孕期的18-22周进行。这个阶段的胎儿已经发育的非常完全,B超检查将会更加详细地检查胎儿的脑部、心脏、四肢、肝脏、脾脏、肾脏、骨盆及腹部,以确保这些器官的发育正常。此时可以检测出一些其他的器官畸形,比如脑积水、先天性耳聋等。
第三次B超检查:28-32周或者更往后
如果孕妇出现妊娠期并发症,例如难产等问题,或者胎儿出现慢性发展迟缓,孕妇在后期的孕周还必须经常进行B超检查。此时,检查的重点将是孕妇的胎盘和羊水量,以确保胎儿得到充足的营养和氧气。同时,还需要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骨盆等。如果B超检查发现胎儿有问题,孕妇必须马上就医以确保胎儿的健康。
总结来说,在孕期中孕妇应该进行每次规定的B超检查,以确保胎儿的健康。而不同时间节点的B超检查所关注的问题也有所差异,总体上来说就是早期检查胎儿的存在畸形的可能性,中期监测胎儿各个器官的发育情况,同时在后期检查胎儿的位置、大小、以及胎宫、羊水等特别的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