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检查是孕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主要是通过一系列医学检查手段来筛查胎儿是否存在先天性畸形,为妊娠末期予以妥善的治疗和随访提供依据。那么,胎儿畸形检查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胎儿畸形筛查技术规范》相关标准,胎儿畸形检查可分为两类,即基础性筛查和高危筛查。具体如下:
一、基础性筛查
1、孕期第11-13周进行的唐筛:主要通过对母体血液中游离β-HCG和PAPP-A水平的检测,来评估胎儿患染色体异常风险的一项筛查。
2、孕期第16-22周进行的羊膜穿刺:是通过穿刺羊膜取得胎儿细胞,进行染色体、基因、代谢等科学检测,来检测胎儿是否有畸形的检查方法。
二、高危筛查
高危群体需要进行高危筛查,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孕期高龄妊娠:母亲年龄达到35岁以上,此时要进行NT(颈部透明带)筛查和唐筛;
2、孕期合并基础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史或遗传过程异常:所有孕妇检查时,应仔细了解个人和家族遗传病史,如有则需及时向医生反映,与专业医生沟通制定个人化的检查计划。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胎儿畸形检查时,医生必须根据孕期、妊娠时间、孕妇自身状况以及既往病史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特定检查方法。同时,孕妇在接受检查时应尊重自己的决定,不要受到过多的不必要干预和压力,否则容易导致心理压力过大,对胎儿的身体和健康不利。
综上所述,胎儿畸形检查的时间因情况而有所不同,孕妇在诊前需与医生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沟通,根据个人情况制定出适合自己的检查时间和方式,以确保自己和宝宝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