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可以分为结构性畸形和功能性畸形。
结构性畸形包括:
1. 神经系统畸形:如脊髓裂、脑积水、脑瘤等。
2. 心脏畸形:如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
3. 眼睛畸形:如老年性黄斑变性、白内障等。
4. 耳鼻喉畸形:如唇裂、腭裂、耳聋等。
5. 呼吸系统畸形:如气管狭窄、肺发育不良等。
6. 消化系统畸形:如先天性食管闭锁、先天性肠梗阻等。
7. 生殖系统畸形:如生殖器发育不良、男性睾丸下降异常等。
功能性畸形包括:
1. 智力发育迟缓:如自闭症、智力低下等。
2. 情感行为异常:如注意缺陷多动症、强迫症等。
3. 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
4. 运动功能受损:如脑瘫等。
5. 免疫功能受损:如免疫缺陷病等。
6. 代谢功能障碍:如肝豆状核变性等。
胎儿畸形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遗传因素、环境因素和先天因素等。在孕期进行定期检查和筛查可以及早发现和治疗胎儿畸形,减少母婴病残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