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和分娩期间享有特别保护。在妻子无胎心的情况下,作为丈夫,可以向雇主申请带薪陪护假。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有陪护的权利。如果妻子因身体原因需要在家休养或入院治疗,丈夫可以向雇主请假。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应该给予丈夫带薪假期,具体天数由公司相关规定或法律规定决定。
另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妊娠期和分娩期间享有特别保护。在此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休息时间、劳动强度等方面应得到特别关注和保护。同时,女职工还享有产假、产前检查假和哺乳假等权利。
然而,由于男性在怀孕和分娩方面并没有生理上的限制,因此并没有专门为男性配偶制定带薪陪护假。但是,丈夫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向公司申请调休或者无薪假期,以便更好地照顾妻子和准备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总之,虽然男性没有专门的带薪陪护假,但是在妻子怀孕和分娩时,作为丈夫,应该尽力协助妻子,并向公司请假,以便更好地照顾家庭。同时,公司也应该提供合理的假期安排和待遇保障,以支持员工在家庭中扮演积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