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之所以不隐瞒胎儿性别,是因为香港是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政府和法律都非常注重保障妇女的权益和健康,这也包括对未出生的胎儿的保护。
首先,香港的法律明确规定,医生不能为了知道胎儿性别而进行胎儿超声检查。同时,也禁止动用性别鉴定技术,因为这种操作被视为违反了妇女权益,进一步导致了在胎儿性别比例失调的情况下的性别偏好问题,加大了对女性的歧视和压力。另外,如果出现了胎儿性别比例失调的情况,很有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和性别平等问题的加剧。
其次,香港政府和社会机构们也在大力推广保护未出生婴儿的工作,包括宣传“生命教育”和“爱护未出生的胎儿”的重要性,打击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堕胎,保障未出生儿童的权益和健康。这也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和认可。
总之,香港之所以不隐瞒胎儿性别,是因为政府和社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和未出生婴儿的权益,在这个基础上,推进健康和平等的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