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法律,检查胎儿性别是属于禁忌行为之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9年通过了《禁止检查胎儿性别条例》,该条例规定禁止在进行妊娠的前或后期检查胎儿的性别。这项法律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孕妇因为获知胎儿性别而选择堕胎,从而保护女性的生育权利和推动女性平等的进程。
不仅在法律上,香港社会也对检查胎儿性别持有一种非常谴责的态度。在香港,社会对于男女平等的意识非常强烈,而检查胎儿性别可以被视为违反这种平等的行为。此外,香港也有许多妇女团体和非政府组织专注于宣传和推广女性权利,这些组织也会参与到监督和制止检查胎儿性别的行为中来。
总之,在香港,检查胎儿性别是一种非常不被认可的行为,不仅法律禁止,而且社会伦理和道德标准也在禁止这种行为。香港政府和社会的态度表明,保护女性权益以及实现男女平等的目标是香港社会广泛支持和关注的问题,这也是香港社会不断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