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应该从一个道德和伦理的角度进行思考和讨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人类的生命是宝贵的,每个生命都应该被尊重和珍视。在这个前提下,对于胎儿不致死畸形的情况,是否要取决于家庭和社会的具体情况。
在家庭层面,如果家庭有能力养育这个孩子并且也希望把这个孩子生下来,那么他们是可以选择留下这个孩子的。毕竟生命的诞生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家庭和社会带来欢乐和贡献。然而,如果家庭条件不允许或者夫妻不想要这个孩子,他们也可以选择终止这个孩子的怀孕。这时,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和决定。
在社会层面,如果社会资源充足,并且能够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和教育资源,那么胎儿不致死畸形的孩子如果被生下来,可以得到全面的照顾和支持。这样的话,我们应该鼓励家庭生下这个孩子,为社会贡献一个美好的生命。然而,如果社会资源匮乏或者质量较差,那么家庭和社会都不应该要求孩子的出生,这样会给孩子和家庭带来无法承受的负担。
总之,对于胎儿不致死畸形的情况,我们应该以道德和伦理为出发点,尊重家庭和社会的选择和决定,并且充分考虑孩子的未来和社会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