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性别检测,在国内属于违法行为。从医学、伦理、法律等多个角度来解读这个问题,都可以得出不允许检测胎儿性别的理由。
医学上看:胎儿性别鉴定给母婴带来潜在风险。胎儿性别检测存在着一定的误差率。在这个过程中,若检测出不准,误报性别,就会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同时也给胎儿带来一定的生理和心理的危害。如果通过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堕胎,那么这种人工干预也有一定的危害,甚至引发感染、失血等风险。
伦理上看:应该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每个人都应该有生存的权利与尊严。因此,我们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应该考虑是否符合人道关怀的要求。胎儿性别鉴定,过分地把胎儿的性别作为标志,从而将胎儿视为了性别分别的一分子,而忽略了胎儿本身的价值和尊重,因而不符合人道关怀和伦理道德要求。
法律上看:检测胎儿性别和性别选择,是非法的。我国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人工干预的方式选择胎儿的性别。一旦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任何方法、手段、工具、材料来查明胎儿性别或教唆他人用这种方式查明胎儿性别,或者为了胎儿性别而终止妊娠的,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母婴的安全和尊严,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不允许检测胎儿性别,这也是符合医学、伦理、法律等多方面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