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是指胎儿在发育过程中出现有形或功能异常的形态。胎儿畸形的发生原因复杂,可能与遗传、环境、生殖系统感染等因素有关。畸形可分为结构性和功能性两大类,结构性畸形是指器官或组织的结构异常,如唇裂、脊柱裂等,功能性畸形是指某些器官的生理功能异常,如心脏瓣膜的畸形等。
胎儿畸形的发生时间与类型各有不同,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1. 接受受精卵后14天: 这个时期的畸形称为固有畸形,是由于受精卵发生的基因突变所致,如染色体改变、代谢障碍等。很多固有畸形因为较早发生,可能导致怀孕初期就自然流产或胚胎停止发育而没有出现明显的体征。
2. 接受受精卵后15-56天: 这个时期称为器官形成期,胎儿各器官和系统比较完整地形成和分化,在这个时期发生的畸形类型最多,有唇裂、脊柱裂、心脏畸形、脊髓灰质炎等,常常表现为胎儿体征异常、羊水中有异常成分等。
3. 接受受精卵后56天以上: 这个时期称为器官发育期,胎儿器官进一步发育和成熟,如骨骼发育、神经系统发育等。这个时期的畸形多数为发育异常,如先天性智力障碍、现性神经管畸形等。
因此,胎儿畸形的发生时间和类型因胎儿发育的阶段、影响因素的不同而异。建议孕妇在妊娠前和孕期定期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及时发现胎儿畸形,采取针对性的治疗和干预措施,提高胎儿保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