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打胎的罪孽是非常大的。首先,人类生命的尊严是不可侵犯的,不论胎儿还是成年人都有生命权。打胎就是夺取了胎儿的生命权,是对生命最基本权利的侵犯,这是一种不可挽回的罪过。
其次,胎儿畸形并不代表孩子就没有生存的权利。许多先进的医学技术可以治疗各种畸形,让孩子有机会健康地成长。如果因为胎儿畸形而打胎,就是放弃了孩子的生存机会,是一种无法挽回的判决。
此外,打胎也会对母亲本身造成极大的身心痛苦。做流产手术不仅要接受身体上的疼痛,还要面对心理上的压力和伤害。很多母亲在打胎后会陷入沉重的内疚和自责之中,甚至会对自己有长久的心理创伤。
最后,胎儿畸形打胎也会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打胎会削弱社会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和尊重,给人们带来一种随意对待生命的印象,让道德价值观扭曲。而在人口老龄化的今天,我们更应该珍视每一个新生命的到来,而不是将生命视为一个可以随意轻舍的东西。
综上所述,胎儿畸形打胎的罪孽是极大的,在我们的生命和道德观中应该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保护。我们应该推广和学习先进的医学技术,以保护每一个孕育中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