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中,胎儿畸形可能发生于任何时期,但发生的时间会影响畸形的类型和程度。以下是三个主要的发育阶段。
1. 胚胎期(头6周)
胚胎期是胎儿关键器官、组织和系统的形成阶段。致畸物质的暴露和发生在这一阶段的基因突变可能影响器官和组织的形成,导致严重的畸形。例如:
- 明显的面部(唇裂和腭裂)和心血管缺陷。
- 神经管畸形,如脑脊髓管闭合不全、无脑症和脑积水。
- 头部、四肢和生殖器的缺陷,如肢体短缩、多指、多趾、生殖器发育不良等。
2. 胎儿期(7周至出生前)
胎儿期是器官和组织的细化、功能和成熟的阶段。在这个时期,畸形可能导致器官和系统的异常发育,引起相应的生理和功能异常。例如:
- 心脏缺陷,如心房间隔缺损、心室间隔缺损和动脉导管未闭。
- 呼吸道畸形,如肺发育不良和肺动脉狭窄。
- 神经系统障碍,如智力低下、自闭症、多动症等。
3. 出生前期(近期出生)
出生前期是器官和系统最后发育的时期。在这个时期,畸形可能导致相关器官和系统的功能失调。例如:
- 呼吸窘迫综合征,导致由肺功能失败和低氧血症引起的多器官损伤。
- 出生后象皮病,导致皮肤大水泡和脱皮。
- 先天性听力损失,导致语言和认知发育受到影响。
虽然胎儿的畸形可以在任何时期发生,但通常在胚胎期最易出现严重畸形。因此,孕妇在怀孕前和孕期中应该积极预防和避免可能的致畸因素,以促进胎儿的健康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