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胎儿性别是一种违法行为,该行为已被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为非法行为。因此,对于从事这种行为的人,应该依照法律进行严惩。
首先,从事鉴定胎儿性别工作的医务人员应该被吊销医生执照。医务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从事违法的鉴定胎儿性别工作,不仅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还危害了民族的生育状况。因此,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吊销其医生执照,限制其从事医疗工作。
其次,从事鉴定胎儿性别工作的机构应该被吊销经营许可证。这样的机构违法从事性别鉴定工作,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对整个社会的恶劣影响。对此,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吊销相关机构的经营许可证,取消其从事此类业务的资格。
最后,对于从事鉴定胎儿性别的个人应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社会伦理和道德,也危害了社会的生育状况。因此,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对这些人进行相应的罚款和行政拘留等惩处。
总之,鉴定胎儿性别是一种绝对不能被容忍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严格监管这一领域,加大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生育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