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B超(超声波技术)是一种用于检查胎儿发育情况及母体子宫情况的医疗检查手段。而关于B超是否可以查看胎儿的性别,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
在中国大陆,现行规定是胎儿性别检查是禁止的。也就是说,通过B超等手段来查看胎儿性别的行为是被禁止的,避免出现性别歧视等问题。事实上,胎儿性别鉴定属于医学检查中的非医疗操作,不仅没有必要进行,而且还存在强制性流产和性别比失调等恶劣后果。
尽管如此,在一些非正规的医疗机构或是其他相关人员的制造下,可能还是存在一些通过B超查看胎儿性别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牢记,胎儿性别不应该被人工选定,胎儿是独立个体,应该被平等地尊重。
总之,B超技术不能用于非法取胎儿性别,这是一个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医疗工作必须依法依规,对于胎儿的性别,我们应该遵循科学原则和人道精神,尊重胎儿的选择和母亲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