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坚定性别是指在孕期通过技术手段确定胎儿性别,并进行筛选、筛除的行为。这种做法严重侵犯了胎儿的权利和尊严,违反了《儿童权利公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是非法的。
首先,胎儿也是一种人类生命,同样享有生命权和人格尊严。胎儿不应该成为任何人的玩物或者工具,用来满足个人的欲望或者什么原因。胎儿坚定性别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对胎儿性别的剥夺和干预,损害胎儿的人格尊严和自由,同时也违反了胎儿的权利。
其次,胎儿坚定性别违反了性别平等原则。从长远来看,通过筛选胎儿的性别来控制人口性别比例,会导致性别不平衡,从而妨碍了男女平等的实现。这是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
最后,胎儿坚定性别还可能被滥用,在决定胎儿性别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介入。例如,一些家庭希望生一个男孩,而女孩则不被期待,这可能导致许多女孩被选择性地遗弃,就算生下来也可能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和歧视。这种行为的滥用也是违法和道德上不可接受的。
综上所述,胎儿坚定性别是违法的,不仅有损胎儿权益,也会导致性别不平等和道德沦丧。应该严格制止和打击这种行为,保护胎儿的权利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