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抽血检测胎儿性别是被禁止的。
根据香港法例,《人类辅助生殖科技(认可)条例》规定,“在人类胚胎移植周期(包括生育前遗传学诊断)进行性别鉴定的行为是禁止的。”且在违反此规定的情况下,处罚为罚款和监禁。
这项法规的立法初衷是为了防止性别偏好的出现和压制非法性别选择(性别歧视)。 正因如此,香港的私人诊所和医院都不会提供抽血检测胎儿性别的服务。
此外,香港的法律也规定了对患者的保密义务,即使是在某些状况下需要披露个人身份或健康信息,也必须得到患者的同意。
总之,香港在保护人权和禁止性别偏好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措施,完全禁止了抽血检测胎儿性别。只有在医学上必须进行性别鉴定,例如婴儿出生后因生理状况需要肯定性别信息等情况下才被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