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是指胎儿在发育过程中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出现器官结构异常或功能缺陷的现象。胎儿畸形可以分为遗传性畸形和非遗传性畸形两类。其中非遗传性畸形多数是由外界环境因素或孕期某些疾病因素引起的,早期发现和干预对预防和治疗畸形有重要的作用。
胎儿畸形发生的时间与类型有关。一般来说,胎儿在怀孕16周到20周时是发生畸形的高峰期,这是因为此时胎儿器官的发育已经基本完成,结构已经形成,但尚未进行器官功能的调节与修改。同时,在这一时期,还会发生一些细胞分化和生长的异常情况,如细胞分裂、细胞增殖等,因此胎儿畸形的发生率明显增加。
在孕早期,例如怀孕前三个月,胚胎器官尚未完整形成,此时的胎儿畸形多数是由基因突变或染色体异常引起的。而在孕后期,如怀孕后期和分娩之前,畸形多数是由于前期的预防和干预不足,引起部分器官的偏差和缺陷。
因此,预防胎儿畸形应始于孕前,孕期中应保证良好的营养、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加强产前检查,在怀孕初期尽早发现和干预胎儿畸形,有利于减少胎儿畸形的发生率。同时,科学的生育计划和遗传咨询也有助于减少遗传性胎儿畸形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