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知识,卫生院是不提供胎儿性别鉴定的服务的。首先,胎儿性别鉴定涉及到生殖道的检查,对于卫生院这样的基层医疗机构来说,他们的专业能力并不足以进行这样的检查;其次,胎儿性别鉴定也属于一种较为私密的服务,卫生院有着保护患者隐私的职责,不应该随意透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检查结果。
此外,我认为从伦理和法律的角度来看,胎儿性别鉴定也不应该成为卫生院提供的服务。在人类社会中,男女应该是平等的,没有优劣之分,因此,胎儿性别鉴定也并不具有必要性。如果因为胎儿性别而选择性别优生,这将引起种族、地域、财富等因素的不平等,导致社会不公。
总的来说,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服务应该以治疗、预防为主,不应该提供过多的赚钱服务。同时,胎儿性别鉴定也不应该成为卫生院服务的一部分,这不符合伦理和法律要求。因此,在卫生院查胎儿性别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