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鉴定胎儿性别并不是犯法,但是在中国,出于遏制性别歧视等因素,医生和其他医学技术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主动提供胎儿性别诊断服务。如果医生在没有明确需求的情况下擅自提供此类服务,将被视为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可能会被吊销专业资格证书。
在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医生鉴定胎儿性别通常被视为非法性别选择。在中国,男性更受欢迎的历史及其对于家庭中男女角色的分工的传统观念导致了以男性为导向的生育思维。大量使用胎儿性别鉴定服务,导致了性别比例失衡的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并发表在《社会科学研究》上,2010-12年间中国男女出生比率为115.9:100,远高于国际卫生组织认可的107:100(即,在自然状态下,女性出生率应该略高于男性出生率),导致的后果有: 首先,男多女少,会大大增加未婚男性数目,导致不良社会现象增加;其次,男多女少会使“选妇因素”受到社会化趋势的影响,加剧性别歧视;再次,对于家庭和社会形成了重男轻女的观念。
因此,在中国,鉴定胎儿性别的服务是非法的,除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妇女过早绝经或有患遗传性疾病风险的家庭等)才会被授权。医生必须尊重中国法律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最新指示,不得在自己的工作中使用性别鉴定服务,并且应努力提高公众对性别平等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