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胎儿性别是一种违反伦理道德和人权的行为,也是对妇女权利的侵犯,因为它歧视女性和女婴,排除了女性的社会角色,削弱了女性的地位。不仅如此,它还违背了许多国际法律和国家法律。
首先,联合国《宣言》和《行动纲领》禁止妇女遭受性别歧视和剥夺基本的人权和自由。查胎儿性别会导致女性和女婴的剥夺基本的人权,这与联合国的政策背道而驰。
其次,国际刑事法和国家刑法规定查胎儿性别是犯罪行为。例如,国际刑事法庭的罪行有“对性别的严重侵犯”,而查胎儿性别有可能造成对女性的集体暴力。在中国,计划生育法规定禁止进行查胎儿性别的活动,任何人违反该法律都将被处以罚款和/或有期徒刑。
最后,查胎儿性别也违反了一般国际人道法和医疗伦理裕度。国际人道法要求救援行动不损害人的尊严和健康,而查胎儿性别导致了许多弊端和伦理问题,包括增加人口老龄化、减少女性数量和破坏女性和男女平等的社会地位。
因此,不能否认查胎儿性别的严重性质、违法性和不道德性。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重视妇女权利,打击性别歧视,保护女性和女婴的权利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