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保障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其中包括生育权、家庭权利等等。然而,性别歧视是社会公认的不道德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对。而香港九龙塘及尖沙咀一些私人诊所和执业医生却通过验胎儿性别的技术,为一些人提供性别筛查和选择胚胎性别的服务。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香港法律并没有为私人医院和诊所提供验胎儿性别的明确规定。虽然在COCOA事件中,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一项裁决表示,在香港没有法律禁止胚胎移植前进行性别鉴定,胚胎移植前的性别鉴定是合法的,但法律并不支持执业医生针对性别进行胎儿性别筛查。
其次,从道德伦理角度来看,选择胚胎性别的行为涉及到生命的权利和尊严问题。它不仅是一种性别歧视,更是对人类生命的破坏和伤害。按照《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医学伦理宣言》和“不分别对待男女,不侵犯生命尊严”的原则,不应该为了满足个人的偏好而选择性别。
综上所述,虽然有些私人医院和诊所在香港提供验胎儿性别的服务,但这种行为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授权和支持,也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伦理宣言,因此是不合法的和违反道德伦理的。我们应该倡导性别平等,拒绝性别歧视,尊重生命的尊严,反对人类生命的选择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