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胎儿性别是通过人工操作,让胎儿在母体内的性别与父母期望的性别不同,通俗来说就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无性别选择(Sex Selection)”。这种做法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其中也有人认为是违法的。
目前我国《计划生育法》规定,在计划生育和实施节育措施的过程中,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差胎儿性别并不符合《计划生育法》的要求,因为这种做法会影响到孕妇及其胎儿的健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的“非法实施人论、胎儿选择及其他非法生育行为”,正处于明令禁止的状态。
另外,在国际上也有反对差胎儿性别的声音。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差胎儿性别对性别平等和人的自由选择权造成了潜在的威胁,这种模式可能导致社会性别偏见的加剧。因此,差胎儿性别被广泛视为不道德行为,社会大众也应根据具体情况,遵守尽可能多符来合法规定的原则。
总之,差胎儿性别虽然可以让父母实现“期望的孩子”,但这种做法带来的风险与损失也应引起各界的高度关注。我们不应该依赖科技,去改变自然的本来面貌,更不应该违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