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禁止私人医疗机构和私人医生为了怀孕者的性别选择而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这是因为这种行为可能增加人口性别比的不平衡,导致社会问题。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香港医疗机构可以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首先,香港政府认为,对于一些严重遗传性疾病的携带者,对胚胎进行筛查和选择是可以接受的。例如,如果双方都携带遗传性疾病,将有25%的几率生出患病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生殖医学技术(ART)并进行胚胎性别筛查,以保证健康的孩子的诞生。
其次,对于女性30岁以上的高龄孕妇,香港的医疗机构可以提供一项以安全为前提的非侵入性产前筛查(NIPT)服务。NIPT是通过血液检查来发现胎儿患上染色体异常的可能性,如唐氏综合症、爱德华氏综合症和普氏综合症等。此外,NIPT检查也可以检测胎儿的性别,但是相关医护人员在告知产妇胎儿性别时必须先获得产妇和伴侣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
总之,尽管私人医疗机构和私人医生在香港不允许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香港医疗机构可以进行筛查和选择,以确保胎儿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