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心脏畸形通常在妊娠20周左右的产前筛查中被发现。这种筛查涉及抽血检查,测量胎儿头围、腹围和股骨长度,并进行超声检查以评估胎儿的心脏情况。
在超声检查中,医生会评估以下方面:
1. 心脏结构和功能:心脏四个腔室和血管的大小和位置,是否存在瓣膜狭窄或不完全闭合等缺陷。
2. 心率:医生会测量胎儿的心率,以确定是否存在心律不齐、心搏过缓或心搏过速等情况。
3. 血流:医生会检查胎儿心脏周围的血流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异常的血流模式或血管缩窄等情况。
如果发现任何异常症状或迹象,医生可能会建议进行更详细的检查,例如心脏超声检查或胎儿心电图等。
有些心脏畸形可能在产前筛查期间被发现,而有些可能需要在出生后才能确诊。一旦诊断出心脏畸形,医生可能会建议定期随诊和治疗,包括手术修复、药物治疗或心脏康复等措施,以保护胎儿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