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胎儿性别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对未来生命的侵犯和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得为计划生育以外的目的开展超声波等技术测定胎儿性别,不得告知孕妇胎儿性别。”其中“超声波等技术测定胎儿性别”就是指查胎儿性别。
对于查胎儿性别的违法行为,国家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法终止妊娠、超生、买卖计划生育用品、侵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服务对象的人身权益等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依法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查处取证,违法者将面临罚款、打击、追究刑事责任等严厉处罚措施,情节恶劣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还可以根据《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开展孕期诊断、治疗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罚。根据通知规定,医务人员一旦被发现开展了不当的胎儿性别鉴定,将面临吊销执业资格、政府处罚等处罚措施。
总之,查胎儿性别是一项非常危险和违法的行为,如果发现任何出现这种情况的行为,应该立即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以保护新生儿的权益和母婴健康。同时,国家应该加强对相关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增加违法行为成本,以便更有效地遏制这种非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