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时进行B超可以进行初步的胎儿性别鉴定,但是这并不是完全准确的。因为在三个月时,胎儿的生殖器官还未完全发育完成,性别鉴定的准确性会受到影响,而且被很多人认为是可以胎儿的性别,事实上也并非完全准确,因为人体解剖结构的特殊性,在B超图像中,肛门和外阴、阴茎位置十分接近,如果医生的技术不够熟练,就容易混淆。
一般来说,要想在B超上准确鉴定胎儿性别,需要等到孕周20周左右。因为在这个时期,生殖器官已经完全发育完成,男女胎儿的性别区分也十分明显,医生可以借助B超等技术进行准确鉴定。
另外,胎儿性别鉴定在某些情况下也有一定的风险和影响。比如,在某些家庭中,如果发现胎儿是女孩,则会考虑堕胎。这种操作并不仅仅是非常残忍,而且也存在很多法律上的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反对。
综上,从医学和伦理两个方面来看,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需要谨慎处理。仅仅凭借B超来判断胎儿性别,是不太可靠的,医生需要辅以其它的检查和判断手段。而且,对于胎儿性别的鉴定和胎儿性别堕胎等相关行为,应该秉持尊重生命、保护胎儿的原则,不得随意作出决定。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和不当操作,建议家庭成员慎重思考,在明确自己的意愿之前不要太早得到胎儿性别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