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医疗机构一般不允许告知胎儿性别,因为该行为可能导致与胎儿性别有关的不良后果,如性别歧视、人口性别比失衡等问题。因此,医院告诉胎儿性别是违法的。
首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规定,禁止性别歧视和非法性别鉴定。《计划生育法》第3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性别鉴定,不得强迫妇女接受性别鉴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妇女实施性别歧视,禁止进行非法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胎儿的行为。
其次,人口性别比失衡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医院告知胎儿性别,那么家长就可能会选择不同性别的孩子,这将导致男女比例失衡,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
最后,由于胎儿性别的识别非常容易,医生通过B超等检查手段很容易就能确定胎儿的性别。因此,如果医院告知胎儿性别,将会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
因此,医院告知胎儿性别是违法的,同时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医院应该加强宣传,告诫家长不要盲目选择胎儿性别,保持对性别歧视和人口性别比的关注,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