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B超检查是常见的一种产前检查方法。通过B超检查,医生可以检查胎儿的身体健康情况,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及性别等。但是,在中国,B超检查查看胎儿性别是被禁止的。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利用任何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男女胎儿或限制妇女怀孕的行为。”这也就意味着,利用任何方式或手段查看胎儿性别都是非法的。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一方面,这是为了防止因追求男孩而导致的性别比例失衡问题。另一方面,这也是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因为在一些地方和家庭,男女平等的观念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女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可能不如男孩子重要。如果家长知道胎儿是女孩,可能会选择堕胎,这就会造成女性权益的侵犯。
因此,禁止利用B超等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是一项法律规定,也是对妇女权益的维护。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能违背这项规定进行相关的检查服务,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