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规定禁止医生和其他人在孕期确定胎儿的性别,除非非常必要。这是为了防止性别偏好和选择性别堕胎现象的发生。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医生可能会进行性别筛查,例如检测某些遗传性疾病的风险,或者在进行某些治疗时需要知道胎儿的性别。
胎儿的性别通常可以在妊娠20周左右通过B超检查确定,这是因为此时胎儿的生殖器官已经发育完全,并且可以清晰地显示在B超图像中。
除此之外,也有一些非常早期的性别检测方法,例如基因检测或者血液检测。这些方法可以在孕期几周内预测胎儿的性别,但准确性可能不如B超检查。
然而,无论是哪种性别检测方法,都应该在严格的监管下进行,以确保不会被用于选择性别堕胎等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