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胎儿性别这个话题一直备受争议,一方面有些人认为这样可以提前知晓宝宝性别,从而让准备迎接新生命的家庭更加兴奋和期待;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这样做会给孕期管理带来不必要的干扰,或者可能引起一些不良后果,因此不应该允许。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鉴定胎儿性别主要是通过羊水穿刺或者磁共振成像等医学手段进行的。这样的操作是有一定风险和创伤的,容易导致胎儿畸形、流产、宫内感染等不良后果。而且,这样的手段也不是完全准确的,存在一定的误差率。
其次,从社会角度考虑,允许鉴定胎儿性别可能会引发性别歧视和偏见。因为有些家庭不论男女都愿意欢迎新生命的到来,但也有一些家庭对某一性别有偏好,如果知道胎儿性别不符期望可能会考虑堕胎等极端手段来消除“不如意”的孩子。这种理念是错误的,也会让孕育出来的孩子感到不被欢迎和尊重。
最后,从医学和伦理层面来看,胎儿性别并非绝对必要的,因为性别无法定义人类本身的价值和意义。性别仅仅是个人的一部分,重要的是孩子的健康和发展。因此,为了避免劣根性的存在,鉴定胎儿性别应该被禁止或者至少限制使用。